據估算,2015-2030年海外核電新增投資將達1500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9萬億元),市場空間巨大。中國核電作為后起之秀,核電出口必須直面和核電強國的競爭。
多年來,全球核電市場依舊被俄羅斯、法國、美國、日本、加拿大和韓國等少數國家壟斷,我國是后來者,核電出口必須直面和它們的競爭。
一直以來,我國核電主要是依靠資金、低成本出口,與核電強國的核電成套技術出口有很大不同。目前我國已吸取俄羅斯和韓國等國經驗,從國家層面推動核電出口,整合國內核電技術,凝聚共識,減少內部競爭,通過資金支持、投資、參股或國際合作等多種方式走出國門。
為了支持核電出口,我國政府提供了政策、外交、財政、優(yōu)惠信貸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李克強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規(guī)模,對大型成套設備出口融資“應保盡保”。
目前,我國主要采用壓水堆技術路線,在引進M310、VVER、EPR、AP1000等進口機組基礎上,通過消化吸收再創(chuàng)新,擁有成熟的二代改核電技術CPR1000和CNP1000,擁有自主研發(fā)的成熟的ACP1000、ACPR1000+和“華龍一號”第三代核電技術。
“華龍一號”定位為我國核電走出去的旗艦產品,其在設計、設備制造、燃料、運行、維護等多個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是國內可以用于獨立出口的三代機型。
要爭奪160座新增核電站,9萬億的大市場,中國還要擴大“華龍一號”在國內的建設規(guī)模并加快建設步伐,以增強示范作用,才有利于核電品牌推廣。在出口核電技術方面,也可以效仿韓國作法,根據核電輸入國不同需求采取成熟的二代改技術或“華龍一號”三代技術,而不僅僅局限于三代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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