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新能源的發(fā)展樣本

時間:2015-01-12

來源:網絡轉載

導語:在政策方面,自1990年起,德國開始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的政策體系。1991年德國制定了《電力入網法》,強制要求公用電力公司購買可再生能源電力,奠定了全球可再生能源發(fā)展最為重要的強制入網原則,德國開始進入可再生能源的規(guī)?;l(fā)展階段。

在過去十幾年中,德國幾乎是單槍匹馬完成了新能源領域的一系列創(chuàng)新,在全球范圍內一個全新的產業(yè)從無到有蔚然成蔭。無論是在風能、太陽能,還是生物能、地熱等領域,大都由德國企業(yè)主導,完成了從概念設計到商業(yè)化產品開發(fā),從公司創(chuàng)立到全球市場擴張。

10年前,談論新能源替代傳統(tǒng)能源,還無異于天方夜譚。但當前經濟危機之中,新能源產業(yè)作為未來全球經濟發(fā)展的制高點已經隱然浮現(xiàn)。在德國,當前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耗的比例已經超過15%,德國新能源企業(yè)每年產值達到250億歐元,創(chuàng)造的就業(yè)崗位超過25萬個。如今,全世界每三塊太陽能電池板、每兩個風力發(fā)電機,就有一個來自德國。

德國新能源產業(yè)取得的革命性進步,離不開德國政府在2000年4月份通過的《可再生能源法》。這部里程碑式的法律,如今已成為全球四十幾個國家相關法律的模板。在這部法律中,規(guī)定了新能源占德國全部能源消耗的比例最終要超過50%,并為此制定了政府補助、新能源發(fā)電無條件入網、新能源與傳統(tǒng)能源非對等稅收等一系列非常規(guī)政策,全力扶植新能源企業(yè)發(fā)展。

新能源政策

在政策方面,自1990年起,德國開始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的政策體系。1991年德國制定了《電力入網法》,強制要求公用電力公司購買可再生能源電力,奠定了全球可再生能源發(fā)展最為重要的強制入網原則,德國開始進入可再生能源的規(guī)模化發(fā)展階段。2000年德國正式頒布《可再生能源法》(EEG),其核心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的固定上網電價(Feed-intariff)制度,對推動風電、太陽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發(fā)展發(fā)揮了決定性的作用。此外,EEG還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的成本分攤制度,運營商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廠到電網的接網費用,電網公司負責電網的改造、升級費用,并負責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的整體平衡,在全網范圍內分攤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的高成本。

風電發(fā)展:

風電方面,截至2010年底,德國當年新增風電裝機155.1萬千瓦,累計裝機達到2721.4萬千瓦,雖然受經濟危機影響比預期有所下滑,但新增裝機仍居世界第三,僅次于中國和美國。由于2010年是少風的一年,風電發(fā)電量呈現(xiàn)2006年以來的最低水平,為365億千瓦時。即便如此,風電在德國電力構成中的比例仍達到了6.3%。在海上風電方面,德國的海上風電從2009年進入規(guī)?;l(fā)展階段,2009和2010年當年分別新增裝機6萬和10.8萬千瓦,累計裝機已達到16.8萬千瓦。2011年,德國新增風電裝機208.6萬千萬,累計裝機達到2906萬千瓦。特別是在2011年的12月,德國在可再生能源電力結構中的比例達到了20%以上。目前,德國陸上風電發(fā)展明顯減速,短期原因是由于歐洲銀行流動性的緊縮,導致投資的減少。長期來看,隨著陸上風資源的不斷減少,海上風電正成為德國風電發(fā)展的主要方向。

太陽能光伏發(fā)展:

德國的太陽能光伏發(fā)展始于“千屋頂計劃”。該計劃制定于1989年,1990年實施,政府為每位安裝太陽能屋頂?shù)淖籼峁┭a貼。該計劃意在獲取安裝太陽能設備的經驗,使新住房與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需求兼容,并鼓勵民眾消費太陽能。德國太陽能光伏發(fā)電政策的沿革下圖所示,當前主要采用“上網電價”政策。

清潔能源投資:

2010年德國在清潔能源領域的投資由2009年的20.6億美元增加至41.2億美元,位居G20國家的第二位,僅次于中國。德國投資大量用于分布式的太陽能光伏發(fā)電,使得德國一年新增光伏發(fā)電裝機8-9GW。此外,在風電方面,德國已經累計投資了47億美元。

在德國能源轉型的過程中,700余個可再生能源合作社的約15萬公民社員,共同掀起了一場由公民掌控能源的公民能源運動。

德國正式宣布放棄核電后,新能源投資增長迅速,其中不乏以可再生能源合作社形式進行的私人投資。一場由公民投資、生產、消費的公民能源運動正在興起。

2011年的“福島核危機”加快了德國的棄核步伐和新能源轉型戰(zhàn)略的實施。德國政府期望,在2022年前關停所有核電站并將新能源比重提高至35%;在2050年,將新能源比例提高至80%。

目前,德國已有約15萬普通公民通過700余個可再生能源合作社參與可再生能源的生產與分銷。能源合作社的野心并非局限于自產自銷能源,近日,一家名為“柏林公民能源”(BürgerEnergieBerlin)的合作社已與柏林市政府合作,將在2014年下半年與現(xiàn)行運營商、瑞士電力巨頭Vattenfall共同競爭柏林市電網的特許經營權。

德國在通往新能源的道路上又荊棘有坎坷,但一定會繼續(xù)向著美好的未來發(fā)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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