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政府指定的挪威環(huán)境融資公司(NEFCO)設立了一項新的全球碳采購服務(NorCap),選擇性地采購UNFCCC京都議定書的CDM或PoA項目機制下的CERs。NorCap由挪威政府全額資助,將購買CERs用于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部分履約。
此次招標,NEFCO邀請符合條件的相關方投標,提供弱勢項目產(chǎn)生的CERs。挪威政府目前的資金計劃是獲取總計3000萬噸CERs。除這次招標外,NEFCO可能還會啟動后續(xù)的招標或使用其他方式獲取CERs直至達到目標總量。購買合同將針對2014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CERs。
根據(jù)招標信息,本次招標CERs需求總量為3000萬噸CERs。可接受所有非京都議定書AnnexB在列國家的CDM或PoA項目CERs,但對風電和水電項目CERs,只接受最不發(fā)達國家(LDCs)項目所產(chǎn)的。
不接受的項目類型:
(1) 非LDC國家水電
(2) 非LDC國家風電
(3) HCFC-22伴生HFC-23減排量
(4)己二酸生產(chǎn)過程的N2O減排量
(5)沒有碳捕捉或封存設施的燃煤能源生產(chǎn)
值得注意的弱項部分要求:
(1) 必須是提交投標前注冊和投運的項目。
(2) 必須提交監(jiān)測報告,已簽發(fā)CERs情況,或證明項目已經(jīng)運行。已經(jīng)運行但暫停減排活動的項目也在可以申請。
(3) 必須提交相關信息,證明:
(a) 項目將要產(chǎn)生的減排量沒有作為其他售出合約的一部分,來獲取項目收益?;?/p>
(b) 這樣的合同已經(jīng)終止。
等等。
在提交文件前,請相關方查詢下列文件。有興趣的申請方需要在線注冊并通過網(wǎng)上系統(tǒng)提交投標。投標期限至2014年1月15日東歐時間17:00整。
文件:
附件三:意向函模版 Letter of Intent template
原文轉自:http://www.tangongye.com/CarbonAsset/NewShow.aspx?id=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