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何時才能實現(xiàn)通過“碳金融”來節(jié)能減排

時間:2013-03-28

來源:網絡轉載

導語:目前國內參與碳交易的市場投資主體還不明確,國外從事碳排放交易的投資主體都是些大的投行金融機構,而國內金融機構對碳交易還比較陌生,所以在市場培養(yǎng)方面還需狠下一番功夫。

為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量,各國政府紛紛限制氣體污染物的排放。其實,各種各樣的排放權益,既是一種發(fā)展的代價,也可作為一種戰(zhàn)略資源。也就是說,當排放指標作為一種有使用價值的東西,在買賣雙方進行交易時,就能利用經濟杠桿來推動環(huán)保。碳排放交易就是其中一種。

然而,當世界發(fā)達國家紛紛看好我國碳交易市場時,我們需要問自己:準備好了么?

碳金融悄然而至

源于《京都議定書》的碳排放交易,是用經濟手段推動環(huán)保的國際通行辦法,也是清潔發(fā)展機制的核心內容。

1997年12月,180個國家聚集在日本京都簽訂了《京都議定書》,并約定于2005年起生效。其中規(guī)定了38個發(fā)達國家在2008年到2012年5年期間將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5種溫室氣體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

然而從減排成本上來說,發(fā)達國家比發(fā)展中國家高5倍至20倍,所以單靠自身減排能力很難滿足《京都議定書》設定的目標。因此,《京都議定書》規(guī)定,允許有減排責任的發(fā)達國家向發(fā)展中國家購買減排指標,以完成自己的責任。由于發(fā)達國家產生一噸碳減排的費用比發(fā)展中國家要高出許多,因此,發(fā)達國家很愿意向發(fā)展中國家購買溫室氣體排放份額。目前這種排放指標的交易,通常通過發(fā)達國家有減排責任的企業(yè),在發(fā)展中國家實施有利于后者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減排項目,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再抵消發(fā)達國家自身的部分排放。據不完全統(tǒng)計,截至去年,全球碳交易額達到300億美元。

全球碳交易市場正值蓬勃發(fā)展之時。根據挪威的點碳咨詢公司的統(tǒng)計數(shù)據顯示,歐洲市場上的碳額度價格由2004年12月的每噸8.47歐元上漲至2007年12月的22.86歐元。交易量也一直呈上升趨勢:2006年上半年,全球碳交易量為6.84億噸二氧化碳,超過2005年同期的5倍,約占2005年碳交易量的85%;據易碳家了解到,2006年上半年的碳交易額度約為150億美元,已經超過了2005年的全年碳交易額。以國際價格計算,預計2008年~2012年間,全球碳交易市場規(guī)模每年可達600億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將達到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

作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國,中國市場備受矚目。點碳咨詢公司的一份研究結果顯示,中國是最適宜發(fā)展碳減排項目的國家,其次是印度和智利。據世界銀行測算,全球二氧化碳交易需求量預計為每年7億至13億噸,由此形成一個年交易額高達140億-650億美元的國際溫室氣體貿易市場。作為發(fā)展中國家,中國是最大的減排市場提供者之一,未來5年每年碳交易量超過2億噸。有專家指出:“中國碳交易的商機已經來臨。發(fā)達國家在2012年要完成50億噸溫室氣體的減排目標,中國市場出售的年減排額已達到全球的70%,這意味著未來至少有30億噸來自于購買中國的減排指標。”

定價需接軌國際

盡管“餡餅”誘人,但想吃卻并不容易。中國企業(yè)還在適應。

現(xiàn)在的情況是買方和賣方不能互通有無。目前碳排放交易相當一部分是境外買家,國內企業(yè)與國際買家談判時,最終的成交價格與國際市場價格相去甚遠。據悉,國際市場上碳排放交易價格一般在每噸17歐元左右,而國內的交易價格在8歐元至10歐元左右。事實上,中國碳排放交易跟西方的碳交易市場有很大差距,信息的透明程度很不夠,使得中國企業(yè)在談判中處于弱勢地位。

對此,曾經參與談判的寶鋼股份張工程師深有體會。去年年初,寶鋼股份與英國瑞碳有限公司和瑞士信貸國際集團在上海聯(lián)合簽署“高爐煤氣發(fā)電碳減排購買協(xié)議”。張工將這次談判形容為“焦頭爛額”,碳排放協(xié)議及其談判的過程十分復雜漫長:減排量價格、付款范圍和條件、核實成本和收益成本、適用的法律等,其中有很多都是我們國內企業(yè)并不十分了解的。據易碳家了解到,更重要的是,由于中國缺乏定價中心,寶鋼此次出售二氧化碳減排量的價格略超過10歐元/噸,不及當時國際市場交易價的1/2。

類似現(xiàn)象并不止于此。雖然目前中國污染排放與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個案已經不少,但分散在各個城市和各個行業(yè)。這種狀況也導致中國企業(yè)在談判中處于弱勢地位,最終的成交價格與國際市場價格相去甚遠。專家分析,碳排放的交易價格,必須要反映污染治理的成本;而如何發(fā)現(xiàn)這一合理的價格,至關重要。

如果有一個碳交易所,這一難題將迎刃而解。上海能源交易所有關負責人認為,中國需要建立一個包括碳排放在內的排放權市場,整合各種資源與信息,通過市場發(fā)現(xiàn)價格,用市場化的方法去規(guī)范各個企業(yè)的單兵作戰(zhàn)。而交易所的成立則能夠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對話機制;交易的模式也非常簡潔,即通過引入競價機制充分發(fā)現(xiàn)價格,從而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同時,專業(yè)的交易市場還是一個更有利參與國際市場的途徑。因為,建立碳交易市場,不僅有利于減少買賣雙方尋找項目的搜尋成本和交易成本,還將增強中國在國際碳交易定價方面的話語權。

配套急需跟進

但是,建立一個碳交易所并非易事。

事實上,目前世界上并沒有統(tǒng)一的碳排放交易所,不少國家的碳交易中心也都在摸索階段。而規(guī)范碳排放交易的《京都議定書》在2012年到期后,國際規(guī)則會如何變化,國際社會也尚未找到答案。

業(yè)內人士認為,成立碳交易所的好處就是把碳交易更近地拉到了中國,讓從業(yè)者可以近距離觀察碳排放權的價格起伏,對這個市場的成長一定是有好處的。但是,需要觀望的是,建立這個交易所的時機是否真正來臨。有專家認為,目前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權基本上都是在清潔發(fā)展機制體系下完成的。而這一體系的最重要特點就是“捆綁銷售”。也就是說,在項目運作之初,買方和賣方都必須是確定的,排放權只能在這兩者之間“轉讓”。因此,不能把西方較成熟的碳排放配額交易模式照搬到中國。

金融工具同樣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一位供職于歐洲某碳基金的咨詢師表示,碳排放權已經具有鮮明的金融產品特性,一個碳交易中心的成功背后必須有發(fā)達的金融體系,包括直接投資融資、銀行貸款、碳指標交易、期權期貨等。專家提醒,目前國內參與碳交易的市場投資主體還不明確,國外從事碳排放交易的投資主體都是些大的投行金融機構,而國內金融機構對碳交易還比較陌生,所以在市場培養(yǎng)方面還需狠下一番功夫。同時,據易碳家了解到,更少不了諸多第三方核證機構的身影。如果說交易所提供了一個平臺,那么核證就如同給平臺提供了一道門檻,能夠讓交易雙方降低交易風險。此外,交易如何定位、外匯如何結算、稅負如何征收等等涉及排放權交易的總量管制和交易制度等配套,都需要進一步跟進。

而要與國際接軌,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這不僅僅是引進一些軟件、儀器設備這么簡單,更需要立法保障。關于碳排放,歐洲有強制的排放標準和實施的具體進程時間表,各項指標要求都很明確,歐洲各國也都必須按照具體要求實施,因此可以形成一個比較活躍的市場。而中國政府雖然2005年時已經簽署了《京都議定書》,但目前中國并沒有從立法上強制要求減排。專家建議,碳排放交易市場最好在需求旺盛、交通方便、經濟活躍度較高的區(qū)域設立,并且要給這個區(qū)域以特殊立法和一些政策上的優(yōu)惠。

原文地址:http://www.tangongye.com/news/NewShow.aspx?id=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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