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期我們繼續(xù)關于歐盟新機械法規(guī)的話題,讓我們來看一看不同的責任方,在新的機械安全法規(guī)的要求下,其所承擔的責任義務與之前相比有何差異。
授權代表的義務
《歐盟機械法規(guī)》第12條界定了“授權代表”的作用。
與機械指令相比,在機械法規(guī)中,“授權代表“這個角色的變化明顯。
在《機械指令》中,授權代表受托根據合同自由定義職責,但在《機械法規(guī)》中,他們的作用更加受限。根據第12條,他們雖然可以代表制造商保存機器文檔和歐盟符合性聲明或公司聲明,以備國家當局需要的訪問。但是,根據定義,他們不負責遵守基本的健康和安全要求,這一責任仍由實際制造商承擔。
授權代表也不對文件的制作或準確性負責,它們的唯一職責是“提供”。當然,服務提供商根據制造商的授權執(zhí)行的其他活動仍然是被允許的-只是不能作為授權代表。
分銷商/進口商的義務
第13至17條規(guī)定了制造商以外的經濟經營者的義務。因此,《機械規(guī)例》與《市場監(jiān)察規(guī)例》2019/1020保持一致,請參考進口商或分銷商部分。
在《機械法規(guī)》中規(guī)定了以前未在《機械指令》中提及的那些經濟經營者的要求。
l 進口商
進口商只能將合規(guī)的產品投放市場,這是第13條規(guī)定的第一項義務。然而,對于進口商而言,還有進一步的義務,即除了通常的檢查之外,還要確認是否存在符合性聲明和CE標志。進口商必須確保已編制所有機器文檔、附上用戶信息、貼有CE標志并注明制造商的標識(包括數字化聯系方式)。作為其義務的一部分,如果進口商認為進口的帶有CE標志的產品不符合要求,他們必須通知有關當局并采取適當措施。除了制造商的身份信息之外,進口商還必須始終提供自己身份的詳細信息。
今后,進口商也有義務對市場上已有的產品進行樣品測試,檢查產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出現任何問題時向經銷商通報結果(同樣適用于產品召回的情況)。但是,這一義務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的:“在認為適當時......”,至于這一點如何在實踐中發(fā)揮作用仍有待觀察。
進口商還必須在產品投放市場后的十年內保留一份歐盟符合性聲明副本,并且確保能夠提供所有的技術文檔。在這里,他們具有符合性聲明中為歐盟境內根據機械指令設立的人員(或如機械法規(guī)中所述,授權代表)所指定的相同義務。為了履行這一義務,進口商是否提及授權代表就足夠了,還有待觀察。
l 分銷商
經銷商有義務檢查是否存在CE標志、歐盟合規(guī)聲明、使用說明以及正確的產品標識,包括制造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當然,分銷商也有義務向當局報告他們在市場上提供的任何不合規(guī)產品,并采取適當措施。分銷商還必須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證明機器的一致性,并且提供的語言版本應易于相關機構理解。
分銷商義務對于已完成和部分完成的機械同樣適用。和之前相同的是,當所有當事方(因此也包括分銷商和進口商)在產品上貼上自己的標識時,或當他們對產品進行了實質性修改時,應將其視為制造商。
制造商的義務
允許制造商以數字化形式提供使用說明書的選擇,有利于環(huán)境保護。這在實踐中期待已久,現已納入法規(guī)案文:
l 說明書必須以數字化,可打印的格式提供。
l 如有要求,必須繼續(xù)提供實體說明書。立法者規(guī)定,應在購買機器后一個月內提供免費版本實體說明書。
l 對于“非專業(yè)用戶”,必須以紙質格式提供安全信息。
法規(guī)中對機器和隨附文件給出了強制性標記要求,必須說明如何查閱數字化信息。
此外,制造商還承擔了一項新的義務:即必須在機器交付后至少十年內以數字化方式提供說明書。如果產品本身的銷售階段已經結束,就有可能無法跟蹤相關信息。
另外,法規(guī)還允許制造商使用電子版的歐盟合格聲明。部分完成的機械也可以隨數字化的裝配說明和組合聲明一起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