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草案公布。與2015年暫行方法相比,新規(guī)不僅補貼幅度降低,而且補貼門檻大幅提高,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在上海能夠獲得地方補貼額相比去年最高下降2萬元。
上海2016版草案則提出了按續(xù)航里程對新能源車型分類進行地方補貼的政策。續(xù)航里程在100公里以下的無法享受上海地方補貼,100公里(含)至150公里的新能源車型可享受1萬元的上海地方補貼,續(xù)航里程大于等于150公里的新能源車型可以享受3萬元的上海地方補貼。
而在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方面(含增程式),純電續(xù)航超過50公里的車型可以享受到1萬元的上海地方補貼。但如果同時滿足發(fā)動機排量小于1.6L、混動工況油耗小于5.9L、油箱小于40L三個條件,將額外獲得1.4萬元的地方補貼。也就是說,2016年上海市對于插混車型的最高補貼也僅有2.4萬元,相比于2015年3萬元的地方補貼下降了6000元。
而通過查詢,我們發(fā)現(xiàn)目前能夠符合“2.4萬元上海地方補貼”標準的插混車型只有上汽榮威e550一款。比亞迪秦、唐插電混動車型,由于油箱、發(fā)動機排量等原因,無法獲得額外的1.4萬元補貼,只能獲得1萬元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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